流程說明

海運出口通關流程說明

(1) 前置作業  由本公司O.P.人員向船公司代訂艙位或由貴司自行訂艙後,由我司製作SHIPPING ORDER、INVOICE、PACKING LIST。
(2)貨物進倉 由貨主派卡車將貨物送指定貨櫃場進倉,並通正確進倉位置,本公司現場人員即刻趕赴貨櫃場核對貨物完成進倉手續。(亦可委託報關行代為找卡車或是拖車)
(3)投  單 本公司O.P.人員製作報關文件,並以電腦向海關作EDI連線報關。
(4)驗  關 應驗貨物由海關驗貨課派員會同本公司現場人員趕赴貨櫃場開箱驗貨。(如抽到C3必須開箱驗貨;C1免審文件免驗貨物;C2應審文件免驗貨物
(5)放        行 海關放行後交船公司裝船作業
(6)提        貨 於船開後向船公司繳費,領取提單並製作國外及押匯文件等


海運進口通關流程

(1) 前置作業 本公司台北進口O.P.人員負責接單,完成開狀、贖單,擔保提貨等手續,並備妥相關文件送海關報關之用。
(2) 換  單 於船隻進口後代貨主向船公司繳交相關費用換取小提單(DELIVERY ORDER)提貨之用。
(3) 報  關 本公司以電腦與EDI關貿網路連線報關
(4) 驗  關 本公司現場人員會同海關驗貨單位前往貨櫃場開箱驗關。(有些貨物如食品、化學產品、藥品等須經檢驗行之檢驗後,方能報關)
(5) 估  價 由海關估價員核估關稅,出稅單。(稅單會傳真至貴公司,並請貴司會計相關人員盡速電匯進口關稅及營業稅費用至我司,由我司代為繳納關稅,已利通關作業)
(6) 繳  稅 本公司代為繳納關稅,完成繳稅作業。
(7) 放行提貨 海關放行後,現場人員赴貨櫃場會同卡車完成提貨手續。


進口報關應檢附之文件及相關資料
(1)、 正本提單或擔保提貨書一份,提單影本一份。電報放貨需附電放切結書。
(2)、 商業發票(INVOICE)三份。
(3)、 裝箱單(PACKING LIST)二份。
(4)、 個案委任書一份。(如已採用長期委任責不須再提供)。
(5)、 貨價申報書二份。(有附加佣金或其他費用才需使用,但海關不接受減少費用)
(6)、 CY整櫃附落地追蹤切結書一份。(CFS散貨不需要)
(7)、 貨主如有保險時,請附保單收據,否則依照海關之規定以C&F千分之4.5申報。
(8)、 其他文件      機器進口:須檢附機器目錄、藍圖或說明書影本。
       化學品進口:須檢附成份分析表影本。
     東南亞地區進口:須檢附產地證明書正本。
        傢俱進口:須提供 各項產品尺寸及材質 彩色照片或目錄。       注意事項:其他項目進口,請務必事先詢問通關應附之文件,以免通關受阻。 
     (請參考此網址http://wwweng.dgoc.gov.tw/search-frames.asp ,上面有國貿局之輸出
     入規定之查詢電話及關稅總局稅則處之查詢電話)。

出口報關之廠商須提供之相關資料
(1)、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出進口廠商登記卡。(首次由我司代辦出口報關才提供及可。目前已取
   消廠商登記卡,基本資料可自行上網至國貿局網站列印,出進口廠商管理 → 廠商資料
   查詢 → 基本登記事項 網址:http://fbfh.moeaboft.gov.tw/reg/default.htm )
(2)、個案委任書(須加蓋公司大小章及發票章)。
   個案委任書每一次出口均需一張 。
   如長期配合,建議辦理長期委任。
※長期委任:每家廠商可同時委任3家報關行,長期委任書有效期限為一年,到期再行辦理。
      辦妥後每次出口時不需再加附個案委任書,通關迅速又方便。
(3)、 INVOICE、PACKING LIST。
(4)、 如須代為繕製出口押匯文件,亦請提供L/C信用狀。